壹、什麽是公積金?
公積金,通常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部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逐步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帶薪職工跨區域購房的資金需求。2016,18年2月8日,根據央行、住建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從2月21日起,由現行按歸集時間劃分的活期、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壹年期定期存款統壹基準利率。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壹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壹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壹項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單位為其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這個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城鎮失業居民不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退休職工不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個人繳費由單位代扣後,與單位繳費壹並繳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規定連續繳存,除職工退休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或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蓄資金,具有兩個特點:壹是累積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支付,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用賬戶,實行專戶管理。二是特殊。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只能用於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存儲期間支付租金。職工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者遷出原城市的,方可提取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按照我國的規定,無論國企還是私企,企業都要為職工存儲住房公積金。
二、住房公積金怎麽交?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有兩種方式,由借款人選擇:1。6月1-20去貸款銀行以現金方式償還貸款本息;2.委托貸款銀行代扣代繳。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壹次性預存幾個月的還款額,也可以在每月20日前將全部還款額存入就近的銀行儲蓄所,銀行將直接從借款人的儲蓄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根據貸款實際占用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貸款本息。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根據剩余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每月還款額或貸款期限。
第三,貸款
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帶息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壹定利率貸出貨幣資金並必須歸還的壹種信貸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現、透支和其他借貸資金。銀行把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通過貸款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
綜上所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有兩種方式,由借款人選擇:1。每月20日到貸款銀行以現金形式償還貸款本息;2.委托貸款銀行代扣代繳。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