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用途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離、退休時當退休金;
3、遇見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可以適當補貼;
4、用來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5、用來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查詢公積金
1、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櫃臺或觸摸屏查詢機查詢;
2、持公積金聯名卡到開戶銀行的經辦網點查詢;
3、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聲訊電話查詢;
4、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進行查詢。
住房公積金貸款類型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積金存款人發放的優惠貸款;
2、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即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又向受托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部分貸款壹起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性貸款由受托銀行審批。
綜上所述,由銀行用銀行資金對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商業性住房貸款後,再由受托銀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控制在其公積金基本貸款額度內且不超過商業住房貸款金額的70%,其公積金基本貸款期限比商業住房貸款期限短壹年以上。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