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黑名單,個人有信用卡、商貸、公積金貸款、小額貸款等未還款或逾期還款記錄。,導致征信存在缺陷,影響下壹步個人的各種金融信貸服務,如車貸、房貸、信用卡取現、辦理等。
失信者是債務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因其他債務糾紛被債權人起訴,法院判決償還債務但拒不履行判決並被列入失信人名單,要求強制還款,俗稱老賴。
父母被列入黑名單,不影響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但對於失信者,國家出臺了《失信者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明確提出了55條懲戒措施,包括向社會公布失信者信息,納入信用記錄;限制高消費等消費行為。其中,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明確:限制招(聘)用失信被執行人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與評優。
目前《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規定》都明確規定,本人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上述法律法規都是針對我的。如果妳的父母是失信的人,相關法律法規目前沒有做出明確規定,也沒有強制性限制。目前還沒有辦法像各級法院處罰失信者那樣限制其子女就業。對於公共當局,法律禁止他們擅自行動。因此,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家長不誠信為由拒絕錄用考生,是對考生合法權利的侵犯。
但是,理想就是理想。事實上,很多地方並不遵循上述法律法規。在報考壹些職位的時候,給考生的政審是不及格的,導致考生通過了很長時間的筆試和面試,卻在平時沒什麽問題的政審中落敗。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政審的正式名稱是“錄用考察”,這是壹個主觀性很強的步驟。除了我沒有違法亂紀之外,壹些模棱兩可的事情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巡視組成員的主觀判斷,這也導致了各地在實際操作中的不同結果。
法律依據:
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
第七條公務員任用必須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事業為先,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標準,註重工作實績。
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