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太多的賣家貪婪,有利可圖,總想多賣點錢;
這幾天接到的二手房交易咨詢,大部分都是交了首付或者付了首付,賣方對交易和過戶極其不配合。為什麽?
要麽妳不申請網簽,要麽妳不申請網簽,也就是說這套房有可能壹房兩廳出售;
有的是網簽,但是在辦理監管賬戶銀行卡的時候卡了,死活不辦理,交易擱置;
最奇妙的事情是什麽?
某網友3月初訂了壹套二手房,交了2萬定金,簽合同的時候寫的,3月底付了首付,5月底辦理過戶手續,6月5438+10月份搬的房;
合同已經簽了,怎麽辦?
關鍵是回家好好想想,時間太長了吧?
時間長了,什麽變化都有可能發生。房價漲了怎麽辦,政策變了怎麽辦,這期間征信出了問題怎麽辦?
最關鍵的點是什麽?
月底不交首付,就是違約,按照約定,多賠償賣家5倍作為賠償;
這個協議的公平性暫且不提;
然後說說怎麽簽協議,在什麽基礎上,再簽這樣的協議?
第壹:考慮簽協議;
壹般都是在中介簽協議。很多買房的朋友根本不看協議。即使在那種氛圍下,他們即使看了,也不會給妳看很多字,有的還會直接簽字。
這其實是不對的,但是要看壹些協議的每壹個字、每壹句話,理解它們;
很多買賣雙方都是回國後才慢慢看協議的。壹看就傻眼了,簽了名,按了手印。已經太晚了。如何思考錯在哪裏?
退貨就是違約,這樣的約定是沒有機會退貨的,尤其是對壹些賣家來說;
賣家退貨只是損失,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為什麽?
妳交錢了,不是過戶了嗎?有什麽辦法可以耽誤妳幾個月?關鍵是什麽?規定在哪個月交首付,過戶,搬家。為什麽不考慮壹下呢?
就算可行,妳連在中介看協議的耐心都沒有。怎麽可能等半年才交易完壹套房子?
第壹,簽協議壹定要認證,看協議,理解協議,然後簽字,然後按指紋;
第二是看條款,看看有沒有妳不能接受的漏洞。比如妳不想在5438年6月+10月交房,就不要簽這個協議。比如妳不同意時間太長,那就不要簽這個協議。為什麽?
有必要建立自己的框架和標準。如果符合,就簽字。如果不符合,就不交易。為什麽?
就算花再多的錢,也不能在這上面被騙被騙吧?
第二:過戶手續有壹個關鍵點,首付應該由誰出;
什麽時候交首付,給誰,什麽條件下交,都有嚴格的程序。如果程序錯了,那麽交易就不做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7。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