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匯款業務
(1)員工如何查詢個人賬戶余額和賬號?
1.可登錄太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個人網上營業廳、住房公積金手機APP、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進行查詢;
2.員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分公司管理部櫃臺查詢;
3.撥打客服熱線12329,自助語音查詢賬戶余額。
(2)單位如何為職工設立公積金賬戶並繳納?
新設立的單位依法登記註冊,並取得統壹的社會信用代碼。為本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時,不再重復繳存登記,其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是本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唯壹標誌。
單位應當自登記成立之日起20日內,向居住地所在的我中心分支機構/管理部申請為本單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繳納住房公積金,分支機構/管理部應當即時辦理。
(3)員工詢問手機公積金APP如何實名登記系統認證。
在手機公積金APP的“我的”任務欄中點擊“退出當前賬戶登錄”,在首頁底部選擇“刷臉登錄”或“支付寶授權登錄”,即可完成公積金實名登記系統認證。
二、提取業務
(1)租賃商品房辦理公積金提取的條件和資料要求?
辦理條件:職工連續三個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由住房,在本市租住公租房或商品房的,每12個月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抵押、無凍結,不存在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資料要求:1,身份證;2.婚姻關系證明(單身員工不需要提供);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配套銀行卡(優惠)。
(2)辦理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條件和資料要求?
辦理條件:繳存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6個月,異地未繳存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抵押、無凍結,不存在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資料要求: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支持住房公積金(優惠)的銀行卡。
(3)新增5家借款人及配偶通過互聯網渠道還貸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銀行。
我中心已實現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太原市城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晉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晉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陽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房貸款信息互聯互通,在太原市範圍內繳存上述銀行未結清自營住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配偶。
第三,貸款業務
(壹)是否需要提供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和使用證明?
在省內其他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職工,在我市購房需要向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的基礎上,無需向市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繳存並出具異地貸款使用證明。我中心將通過* * *享平臺主動采集員工在市中心申請貸款的相關存款記錄,及時完成貸款審核。
省內可通過* * *享平臺獲取信息、開展業務的城市中心有大同、忻州、朔州、晉中、晉城、臨汾、長治。
(2)如何在住房公積金手機APP上辦理“按月還款”?
按月還貸的職工在辦理“按月還貸”業務時,必須通過公積金中心提供的個人網上大廳、手機APP等辦理渠道進行申請。符合條件的,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每月還貸協議》,按協議經營“每月還貸”業務。提前終止或主動終止協議時,若貸款尚未還清,應提前將還款金額存入還款儲蓄賬戶,並在再次滿足“按月還款”條件時,再次操作“按月還款”簽約業務。
(3)員工詢問新購商品房業務或部分業務的貸款業務是否可以順序抵押?
繳存職工在申請新購商品房對公或部分商品房對公貸款時,所購房屋已在發放商業貸款的商業銀行取得相應貸款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在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基礎上,可通過辦理二級抵押擔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