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它“個人委托貸款”是指委托人可以委托中國光大銀行(即受托人)按其確切金額、期限、利率發放、監督使用、協助回收的貸款。主體和擔保人(如果有)。受托人是指有權經營委托貸款業務的中國籍自然人,中國光大銀行分行從受托人處獲得貸款。擔保人是指經委托人批準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單位或委托貸款業務,分為個人委托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三種。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是個人委托貸款的特殊形式。貸款對象由委托人確定,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籍自然人。
2.光大銀行“個人二手房貸款”有資金托管嗎?
光大銀行的“個人二手房貸款”有資金托管。
個人二手房交易資金托管業務是指在個人二手房交易中,買方或賣方在光大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雙方委托光大銀行保管交易資金。雙方履行交易合同並達到約定條件時,光大銀行協助雙方按約定完成房屋交易資金交割;如果雙方因故未能達成交易,光大銀行將根據約定,根據客戶的授權,返還交易資金。
個人二手房貸款是指中國光大銀行向在中國大陸購買二手房的自然人發放的人民幣貸款。
光大銀行“個人二手房貸款”借款人範圍廣,不受渠道限制;貸款方式多樣化,放款靈活快捷;貸款期限長,還款壓力大;自由交易資金托管;免除評估和保險費用。
3.光大銀行可以辦理“個人委托貸款”嗎?
經辦行辦理委托貸款業務時,具體流程為業務單元發起、零售業務部審核、分行(支行)授權審批人按權限審批、放款中心審核。簽訂個人委托貸款合同。審核材料無誤並按委托貸款權限審批後,經辦銀行將與委托人和借款人簽訂個人委托貸款合同。委托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的,由委托人和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我行不是擔保合同的簽字人。開立委托存款賬戶:個人委托貸款合同簽訂後,委托人按會計制度要求在受托人銀行開立委托存款賬戶,通過提交支票、銀行匯款或存入現金等方式,足額存入委托貸款資金。經辦行應按照總行《委托貸款會計制度》的要求,加強委托貸款資金賬戶的核算和管理。委托貸款發放:個人委托貸款只允許發放單筆貸款。審貸員根據《個人委托貸款申請審批表》對《個人委托貸款合同》、回執及客戶擔保條件書面通知(如有必要)進行審核,辦理貸款發放手續,並將資金壹次性劃入借款人在經辦行開立的賬戶供其使用。
4.光大銀行在什麽情況下會暫時拒絕辦理“個人委托貸款”業務?
以下情況暫不能辦理:(1)銀行信貸資金作為委托貸款來源;(2)無法證明委托資金是全權委托資金;(3)反洗錢法所指的犯罪收益和可疑資金;(四)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用社、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委托的資金(符合監管要求的保險公司、基金公司、投資管理公司除外,符合業務許可經營範圍並由成員企業存款出資的財務公司除外);(五)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預算外資金、工會經費、保險基金、基金會基金、房屋維修費等按照國家規定不得挪用的各種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