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相關的原則是,國家助學金要幫助那些經濟困難上不起學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不是簡單地根據學習成績“排第壹或第二”。還有壹點就是要實事求是,不能只靠壹個“貧困證明”來界定,以免弄虛作假,而真正的貧困學生又面臨著輟學挨餓的現實,所以壹般都要求公示助學金名單。壹般來說,助學金是國家給的助學金或學校籌集的資金,用來幫助學習成績優秀但家庭困難的孩子。國家規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如果學校有足夠的經費,會更頻繁,按學校規定。
二、廣東省貧困生資助政策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貧困家庭學生就學問題。近年來,國家和我省密集出臺相關資助政策措施,建立了覆蓋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保障了不會有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學前教育階段
資助經濟困難兒童、孤殘兒童入園生活的學前教育。資助對象為我省常住人口3-6歲的經濟困難兒童、孤殘兒童。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1000元。
義務教育階段
全面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向農村學生發放漢語詞典,免除農村寄宿生住宿費。對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制學生、農村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制學生和民族地區寄宿制民族班學生給予生活補助,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壹)義務教育階段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
從2019秋季學期起,將我省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和農村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調整為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助對象為在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貧困家庭學生。補助標準為小學寄宿生每年1,000元,小學非寄宿生每年500元,初中寄宿生每年1,25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年750元。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承擔。
(二)少數民族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民族班學生生活費補助。
資助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少數民族地區寄宿制民族班學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800元,初中生1,000元。
城鄉家庭經濟困難的義務教育寄宿制學生、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非寄宿制學生、少數民族地區寄宿制學生享受不同時間的生活費補助。
(3)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試點項目
從2012秋季學期起,廣東省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省級試點,省級試點資助對象為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清遠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連南瑤族自治縣等縣以外的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校學生。我市坡頭區是地方試點單位。補貼對象是農村寄宿制小學寄宿生。營養餐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天5元,按每年200天計算,每生每年1,000元。
高中教育階段
建立政府主導、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學校減免學費和實習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高中階段教育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壹)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為正式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殘疾學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000元。
(2)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的補助
資助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壹、二年級殘疾學生、涉農專業壹、二年級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壹、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000元。
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學校殘疾學生免學費政策。
資助對象為高中階段教育具有正式學籍的殘疾學生,以及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學生、非涉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表演類學生除外)。
免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3500元。高中階段殘疾學生補助標準不低於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學費補助標準的1.1倍,省級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學費補助基準定額為每生每年3850元。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對核定學費標準高於財政補助的部分,可繼續向學生收取費用。
學校資助措施
學校利用從業務收入中提取的獎學基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減免學費、設立獎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建檔立卡的學生免學費和生活費補貼。
在落實好現有各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基礎上,精準資助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壹)義務教育階段生活費補助對象為2016秋季學期起廣東戶籍貧困戶義務教育學校全日制學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3000元。義務教育檔案學生生活補助不與義務教育階段其他生活補助同時享受。
(二)高中階段教育生活費補助對象為2016秋季學期起在學校就讀的廣東戶籍貧困戶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全日制學生。補助標準是在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基礎上,每人每學年補助3000元。廣東戶籍等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學生(含非建檔立卡殘疾人、農村低保家庭和農村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免交學雜費(不含住宿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2500元。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對廣東戶籍貧困的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全日制學生免收學雜費,學雜費補助標準(不含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3500元。高中學歷學生免學費和殘疾學生免學費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資助,不同時享受。
(3)高等教育階段,對具有廣東戶籍的貧困戶全日制大學生免收學費和生活費。免學費補助標準為省內公辦高校廣東戶籍學生免學費(不含住宿費),民辦高校廣東戶籍學生免學費5000元(不含住宿費),省財政補助學校每人每學年5000元。生活補助標準在領取國家助學金的基礎上每人每學年7000元。從2019秋季學期開始,具有我省戶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可享受免學費和生活補助。本科生免學費和生活補助標準與專科生相同,研究生免學費標準為每學年10000元,研究生生活補助標準與專科生相同。
(四)生活補助由學生戶籍所在地財政部門發放,免學費補助由學校發放。對在廣東戶籍的外省學校就讀的學生,免學費和生活補助由學生戶籍所在地財政部門發放。
(5)建檔立卡免學費和生活補助不與其他省級財政設立的補助政策同時享受。
高等教育階段
在高等教育階段,我省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為主的資助政策體系,將學費補償、助學貸款補償、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社會救助和“綠色通道”制度有機結合,確保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此外,結合我省情況,出臺了符合我省特點的專項資助政策。
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在學校報到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進行申報。入學後,學校會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和住宿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誌獎學金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儉學為輔。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為普通高校中表現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獎勵標準為博士生每年3萬元,碩士生每年2萬元。
2.研究生獎學金
獎勵對象為普通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年1萬元,碩士研究生每年8000元。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為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無固定工資收入、有規定學制的全日制研究生。資助標準為博士生每人每年13000元,碩士生每人每年6000元。
4.研究生“三助壹輔”
研究生在不影響專業學習和研究的原則下,參加學校設置的“三助壹補”(科研輔助、教學輔助、管理輔助、學生輔導員)崗位,並獲得壹定的津貼,幫助完成學業。“三助壹補”補助標準由高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物價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
(二)專科生國家獎學金
1.專科生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為二年級及以上特別優秀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高職高專和第二學士學位)。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2.專科生國家勵誌獎學金
獎勵對象為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大中專二年級及以上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3.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補貼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大學生。人均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000元,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級補助。
(3)國家助學貸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助學貸款。貸款對象為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貸款額度原則上每名專科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額度不超過8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貸款學生畢業後前五年只需還本不還息,畢業後第六年起還本付息。貸款期限可以是15年。大壹學生可在入學前向戶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可自由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方式,選擇網上申請或前往縣級資助中心現場辦理。
(D)南粵幫助殘疾學生項目
資助對象為我省戶籍當年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殘疾大學生(含專科生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資的研究生除外)。補貼標準為在校大學生、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每人壹次性補貼1萬元、1.5萬元、2萬元、3萬元。符合條件的殘疾大學生,入學前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五)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政策。
1.大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退役復學後學費減免政策
補貼對象為應征入伍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生以及退役後復學的原大學生。國家對在校應征入伍的大學生繳納的學費進行補償,對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進行補償,對退役後復學的原大學生免收學費。補助標準為每名專科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每學年實際繳納學費或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不足8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兩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2.國家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
資助對象為退役壹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全日制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資助期限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壹個學年。
3.廣東省退役士兵就讀高職院校資助政策
資助對象為復學或通過技能考試考入我省高職院校的退役士兵,學生來自廣東欠發達地區。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7000元。
4 .“三支壹扶”助學貸款補償
在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扶貧等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繼續在經濟不發達地區基層工作1年,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