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計和施工補貼。對開工前提交規劃和建築設計方案等材料,經B&B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備案的精品B&B,固定資產投資超過654.38+0萬元的,按建築面積80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64萬元。被評為標準民宿且位於民宿村內的,按4000元/間給予補貼。
2.創建品牌獎勵。被評為省級銀民宿、金民宿(文化主題或非遺民宿)、白金民宿的,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分別獎勵654.38+萬元、20萬元、40萬元。
3.B&B綜合補貼。被評為酒店綜合體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投資)超過654.38+00萬(含)的,按固定資產投資的5%給予獎勵,最高200萬。
4.貸款支持補貼。對於新開或升級的民宿,在達到標準民宿後,按照不高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LPR定價壹次性給予65,438+02個月的貸款貼息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
(2)鼓勵發展民宿集群。
5.民宿村配套補貼。整合美麗鄉村等建設資金,優先支持金源現代旅遊基地等民宿鄉村新模式。經認定的民宿村將按照每個民宿村654.38+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由鄉鎮(街道)用於打造民宿村休閑娛樂、遊憩研學、購物采摘、鄉村文化體驗、定期民俗節慶等配套業態。在兌現之前,必須將建設計劃提交給縣文光旅遊體育局,並壹並上交。
6.B&B集聚補貼。被評為民宿集聚鎮的,給予50萬元壹次性獎勵,獎勵資金將主要用於發展民宿產業。
7.B&B投資促進獎。對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民宿項目,按照“壹事壹議”原則給予投資者獎勵。
(3)引導民宿加強運營。
8.品牌引進補貼。對在常山建成運營兩年以上的國家五星級民宿和浙江省白金級民宿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和30萬元的壹次性運營補貼。9.商業模式獎勵。鼓勵社會企業探索和發展B&B的整村運營模式,如果運營成功,將給予企業每年每村50萬元的運營獎勵。成功運營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社會企業自行投資、自行運營,運營時間在1年以上;每個村建成客房100余間(含,下同),床位150余張;年吸引遊客5萬余人次,年接待遊客2萬余人次;對村集體來說,將增加收入20多萬元,並帶動村民房屋出租、就業、土特產銷售等收入654.38+0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身份證件,並按規定項目如實登記。接待境外遊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提交住宿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