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9月-10月)
1、學生提出國家助學貸款書面申請及提交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材料(9月上旬); 2、二級學院審核書面申請貸款材料,確定貸款資格並公示(9月中旬);
3、二級學院組織學生填寫《審批表》和網上申請,然後網上審核後匯總上報學貸中心(9月下旬);
4、學貸中心對網上申請進行審核,統計匯總後上報助學中心(10月上旬);
5、貸款學生接受貸款申請誠信教育(10月下旬);
簽訂合同(11月中旬)
1、學貸中心組織二級學院進行貸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寫培訓;
2、學貸辦組織學生填寫貸款合同等材料;
3、貸款學生填寫貸款材料,簽訂借款合同並進行支付寶賬號的激活及實名認證;
4、學貸中心匯總學生簽訂合同情況,上報銀行。
國家助學貸款發放(11月下旬)
1、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合同簽訂情況放款至省助學貸款中心帳戶;
2、省助學貸款中心放款至學生貸款支付寶賬戶,由學生賬戶扣至學校收費賬戶;
3、國家助學貸款經扣繳學費後還有余額的,由學校財務處退回學生交學費帳戶。
4、學貸中心整理並建立學生誠信檔案。
下面就是壹些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組學貸款的註意事項 無論是首貸還是續貸,請各位小同學壹定不要馬虎,在申請辦理助學貸款的時候壹定要對自己在網上註冊提交的信息反復確認在確認。因為如果任意壹個信息填錯的話都會造成貸款過程中貸款發放、學費扣收還有還款時候出現問題。不過即使出錯了也可以隨時更正。(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就學信息:就讀學校、院系、學制、入學時間、畢業時間等等)如果小同學在網上註冊用戶提交資料的時候(未生成合同)發現自己手抖把信息填錯了,自己在網站上就可以進行更改。如果借款合同已經生成之後發現合同信息有誤,需聯系申請辦理的縣級資助中心經辦人“謝絕” 合同。再經由經開行經辦人“刪除謝絕合同” 後,借款學生自己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修改相關信息重新申請即可。高校在收到回執條錄入系統的時候,高校經辦老師也可以對借款學生錄入錯誤的學號、院系專業進行更正。等到高校錄入回執之後借款合同就正式生效了,生效之後除了基本信息、聯系方式、家庭信息等信息借款學生可以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更改和維護之外,其他的信息變更都需要聯系資助中心老師進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