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結:年利率在24%以內受法律保護。24%到36%作為自然債務區,法律不幹涉。如果妳付出更多,妳就無法收回。不給就不能勉強。如果年利率在36%以上,則無效。如果妳付出更多,妳可以得到回報。
基本信息
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容易在民間借貸利息上發生沖突。民間借貸利息糾紛可以參照合同法的明確規定:
第壹,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如果借貸雙方的借款合同中沒有關於利息的約定,則在壹定程度上具有無償借款的性質。債務人在借款期限屆滿前還款,或者未約定還款期限,債權人要求在合理期限內還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貸雙方約定利率標準後發生爭議的,可以在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標準內確定利率標準。超額利息沒有保障。
第三,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不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是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中明確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將不受法律保護。這壹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具有懲罰性。如果違反了這壹規定,可能會被法院判決按照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麽,妳當初約定的倍數可能有人認領,也可能沒人認領。
第五,如果雙方因借用外幣或臺幣發生爭議,出借人要求以相同貨幣償還的,可以允許。如果借款人沒有相同的貨幣,可以參考還款時的外匯匯率以人民幣償還。貸款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算利息。
以上是法律對民間借貸利息的壹些明確規定,並在實踐中采取了相應的對策。當遇到壹些利益糾紛時,可以參考這些規定。
法律條款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限制借款利率的有關規定。
《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意見》第六條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把握,但最高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本利率)。超過這個限度,超出的利息將不受保護。
參考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