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建議:債權人若主張夫妻***同償還貸款的,則離婚後需要***同償還,若僅主張男方壹方償還的,則無需償還,也可以在離婚時與男方達成離婚協議,說明離婚後房貸由誰償還。
婚後買房時,如果是壹方父母付的首付並且還的房貸,另壹方有份額嗎?對於這個問題,不能簡單的看是哪壹方付的首付或者還得貸款,還要看房屋登記在哪壹方名下並且購房的實際情況是什麽樣的?
根據題目描述題目,題目中並沒有交代房屋登記在哪壹方名下,所以沒有辦法做出特別準確的回答。只能設想壹下,如果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那麽壹般情況下,無論是哪壹方支付的首付或者還貸款,該房產都應當屬於夫妻***同財產。
如果該房產是登記在出資方父母自己子女的名下,按照法律規定,只有父母在全額出資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認定為是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而題目當中所描述的父母是先付首付,然後婚後還貸,除非婚後所有的貸款都是由父母進行償還,並且能夠提供相應的轉賬記錄作為證據,這種情況下才有可能被認定為是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否則也有可能被認定為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同財產。
而如果房產是登記在另壹方配偶名下,這個就會更復雜了,需要看很多的細節才能夠認定該房產的產權歸屬問題。所以關於婚後房產的產權歸屬和分割問題是非常復雜的,不是簡單的壹個題目就能夠問清的,建議當事人還要根據自己具體的情況壹對壹咨詢專業律師!
我覺得房子為生活必需品,要結婚就要買房,因為需要住的地方啊!連鳥在選擇配偶的時候,都會先去雄鳥的"房子;裏轉轉,看看大小,質量和美觀程度,合適的話就選妳了。其實,婚後真正過日子了,妳南方貸款買房,付了首付,然後按揭,女方肯定不會袖手旁邊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編司法解釋壹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編司法解釋壹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壹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同債務清
償離婚時,夫妻***同債務應當***同償還。***同財產
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
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