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提高認識,統壹思想
(壹)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問題,核心是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解決城市缺水問題直接關系到人民生活、社會穩定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這不僅是中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緊迫任務,也是關系到現代化建設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做好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汙染防治工作。
(二)做好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汙染防治工作,必須堅持開源與節流並重、節流優先、治汙為主、科學開源、綜合利用的原則,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環境,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和保障城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統壹規劃,優化配置,多渠道保障城市供水。
(壹)各地區研究制定流域和區域水資源規劃時,應優先安排城市用水。根據流域和區域水資源規劃,應盡快組織編制城市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並將其納入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城市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應當包括水資源長期供需、供水水源、節水、汙水再生利用、水資源保護等專項規劃。水資源極度短缺的城市,要在綜合考慮挖掘當地水資源潛力、大力節水和控制水汙染的基礎上,按照流域水資源規劃實施跨流域調水。
(二)加強城市水資源的統壹規劃和管理,重點加強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統壹管理。科學確定供水水源順序,城市用水應先地表水,後地下水,先本地水,後過境水。逐步改變過去由壹個水系、壹個水庫、壹條河流的單壹水源向城市供水的方式,采取“多個水庫串聯,水系連通,地表水和地下水聯合調度,優化配置水資源”的方式。建立枯水期和持續枯水期應急管理體系,編制供水應急預案,提高城市供水保障率。嚴格控制並逐步減少地下水開采,建立河湖排水監管制度,保障城市河湖環境用水。嚴格限制城市自來水向區域內各類自備水源供水。今後,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自備水源,原自備水源應提高水資源費征收額度,並逐步減少允許取水量,直至完全取消。地下水已嚴重超采的城市,嚴禁新建任何取用地下水的供水設施,不再批新批並逐步減少地下水取用單位和取水量。
(3)大力倡導城市汙水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將其納入水資源的統壹管理和配置。幹旱缺水地區的城市要重視雨水、洪水和苦鹹水的開發利用,沿海城市要重視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
三、堅持把節約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設節水型城市
(壹)城市建設和工農業生產布局應充分考慮水資源的承載能力。各地區特別是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水資源狀況、水環境容量和城市功能,合理確定城市規模,調整和優化城市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以創建節水型城市為目標,大力開展城市節水活動。城市節約用水應當做到“三同時四到位”,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節水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取水、用水單位必須做到用水計劃到位、節水目標到位、節水措施到位、用水管理制度到位。有條件的城市要逐步建立萬元GDP用水量行業參考體系,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節水技術推廣應用。缺水城市要限期關停轉移壹批高耗水工業企業,嚴格限制高耗水工業項目建設和農業粗放用水,盡快形成節水型經濟結構。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低於40%的城市,達標前不得增加工業用水量,並限制其新增供水項目。
(二)加大國家節水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力度,制定和實施節水器具強制性標準。積極推廣應用節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節約水資源。要制定政策鼓勵家庭更換節水器具,盡快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生活用水器具。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和民用建築不得繼續使用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凡達不到節水標準的,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不供水。所有單位現有建築中安裝使用的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必須在2005年前更換為節水型器具。
(3)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技術改造,降低管網漏損率。2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要在2002年底前完成供水管網的全面普查,建立完整的供水管網技術檔案,制定管網改造計劃。對老城區運行50年以上、老化嚴重的供水管網,力爭在2005年前完成改造工作。
四、堅決控制水汙染,加強水環境保護。
(1)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限期改善地表水質量。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編制水汙染防治規劃,劃分水功能區,確定排汙能力,實施水汙染物總量控制,並分解到排汙單位。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和重點旅遊城市的地表水環境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十五”期間,所有設市城市都要制定水質改善規劃,實行跨區域河流水質標準管理制度。要組織制定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止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壹切開發建設活動,禁止壹切汙水排放,重點保護城市飲用水水源。20萬人口以上城市要在2002年底前建立並實施供水水源水質旬報制度,在北京、上海等47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實施飲用水水源水環境質量公報制度。
(2)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因地下水資源超采發生大面積地面沈降或海水入侵的城市,要劃定超采區域範圍,向社會公布,規劃建設替代水源和人工地下水回灌工程。城市綠地建設、河道襯砌和非道路覆蓋應考慮自然水生態系統循環的需要。要積極開展農業面源汙染防治,特別是畜禽和水產養殖汙染的綜合治理。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嚴禁向湖濱、河岸、水體傾倒固體廢棄物,限期整治清理河道。
(3)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進壹步減少汙染物排放,加大工業汙染源控制力度。工業汙染防治是城市水汙染防治的重要任務。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快工業汙染防治從末端治理向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進壹步加大“壹控兩標”工作力度。對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企業,要責令停產整頓或限期關閉。“十五”期間,要使工業企業從主要汙染物達標排放轉向全面達標排放。
(4)“十五”期間,所有有城市都必須建設汙水處理設施。到2005年,5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汙水處理率要達到60%以上;到2010年,所有計劃單列市汙水處理率不低於60%,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重點風景旅遊城市汙水處理率不低於70%。今後,城市在新建供水設施的同時,要規劃建設相應的汙水處理設施;缺水地區規劃建設城市汙水處理設施時,還應同時安排建設汙水回用設施;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外的大型城市公共建築和自備水源單位應當建立再生水系統,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居民區再生水系統建設。加強對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和再生利用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
五、完善機制,加快水價改革步伐。
(1)積極引入市場機制,拓展融資渠道,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和外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汙水處理及回用設施,加快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國家將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籌集建設資金,進壹步增加建設投資,對小城鎮和西部地區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給予資金傾斜;各地征收的汙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為城市供水和汙水處理工程購置的設備折舊可加速計算。各地要繼續落實國家投資的城鎮汙水處理項目配套資金;收取的汙水處理費應當專款專用,滾動使用,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城市汙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和建設貸款、債券本息的償還。
(2)逐步提高水價是節約用水最有效的措施。要加快城市水價改革步伐,盡快理順供水價格,逐步建立科學完善的水價機制,鼓勵節約用水。要提高地下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控制地下水開采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盡快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用水定額和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方案,並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水資源供需狀況適時進行調整。在逐步提高水價的同時,可以繼續實行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對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實行累進加價收費制度;缺水城市應實行高累進加價制度。
(三)全國所有城市都要按照有關規定盡快開征汙水處理費。各地在調整城市供水價格和汙水處理費標準時,應優先將汙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到保本微利水平,以滿足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需要。供水和汙水處理企業也要深化改革,轉換經濟機制,加強管理,降低成本。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確定汙水再生利用的合理價格,提倡和鼓勵汙水回用。
六、加強領導,完善法規,提高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汙染防治水平。
(壹)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汙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並將這項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全面部署。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要對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汙染防治負總責。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職責分工,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
(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制定和實施水資源規劃時,要明確目標,優化項目,落實措施,協調行動。要協調統壹水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統籌考慮城市防洪、排水、供水、節水、水汙染控制、汙水再生利用和城市水環境保護等各種用水問題,妥善安排居民生活、工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的不同用水需求,處理好各種用水矛盾。
(三)加強取水許可和排汙許可制度,建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和用水節水評價制度。各地要加強取水許可的監督管理和年審,嚴格審批取水許可,凡需申請取水許可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水資源論證。今後,城市新建和改建、擴建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用水和節水評價的內容。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汙許可證制度,排汙必須報批。
(4)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加強城市供水節水水汙染防治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進壹步補充、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盡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科學的城市供水節水水汙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決依法辦事,嚴格執法,進壹步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逐步將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汙染防治工作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5)各地區、各部門和新聞單位要采取各種有效形式,開展廣泛、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使全體公民掌握科學的水知識,樹立正確的水觀念。加強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民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水憂患意識,讓廣大群眾知道保護水資源和水環境是每個公民的責任。改變落後的用水觀念和習慣,把建設節水防汙城市的目標變成廣大幹部群眾的自覺行動。要加強輿論監督,公開曝光浪費水資源、破壞水質的行為。同時,大力宣傳和普及科學用水、節約用水的好方法,在全社會形成節約用水、合理用水、防治水汙染、保護水資源的良好生產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