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房後取得的證件有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房屋他項權利證明等。詳情見下文:
1.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這時候就要檢查開發商是否有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建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2.交首付,註意保留首付收據。
3.在銀行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開發商壹般會和壹家或幾家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去和開發商有協議的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協議會更方便。攜帶首付款收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身份證、本市戶口簿(非本地戶口提供壹年以上暫住證)、收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
4.銀行審查抵押貸款申請。?銀行的信貸人員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逐級審核批準。認為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通知申請人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過30年。
5.去房管局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書,證明該房產有銀行的抵押權。去公證部門辦理產權抵押公證。去保險公司辦理家庭保險。?以上手續壹般會由銀行辦理。
6.開個賬戶。選擇委托扣款方式還款的客戶,需與銀行簽訂委托扣款協議,並在貸款銀行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儲蓄存折賬戶或儲蓄卡或信用卡賬戶。同時,賣方應在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或存款賬戶。
7.收回貸款。經貸款銀行同意,貸款銀行根據借款合同將貸款直接劃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或壹次性或分期劃入賣方開立的存款賬戶。
8.按約定償還。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否則銀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償還貸款。貸款本息結清後,註銷抵押登記,購房者成為房子的真正的人。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制度,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該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壹合法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就是我們常說的產權證。壹般來說,房屋所有權證具體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房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地產權屬證明。
擴展數據:
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由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核發,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無權制發,所發權證無效。建設部還在《關於加強房屋所有權證核發管理的通知》中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證書管理;房屋買賣和出租證明;房屋翻建、改建、擴建證明;房屋繼承、產析、分割、贈與、交換、劃撥等產權轉移手續的憑證申請;憑該證辦理抵押手續;拆遷安置補償手續證明。管理部門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也應以《房屋所有權證》作為確認憑證,不得以其他憑證代替。
土地所有權證書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截至2009年6月5438+10月,我國頒發的土地證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頒發集體土地權屬證書,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對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進行登記,核發建設用地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對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2003年,我國開始發放林權證,其四項權益中也包括了部分土地權益。
補充:產權證將取代房屋所有權證。
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證書,2015年3月1日正式實施,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書正式投入使用。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後,原有種類的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登記證書將逐步停止使用,依法制作並記載的土地登記卡、家庭登記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依法頒發的《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等證書、證件繼續有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之家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