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妳不還錢,妳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起訴流程如下: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申訴。2.立案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3.將開庭時間、地點和承辦人提前三天通知當事人;案件的公開審理將提前3天公告。4.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出庭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雙方對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和論證。法院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糾紛。5.判決核準後,當事人將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本院法院申請執行;如果不同意判決,需要根據情況區別對待。裁定: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判決: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