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的房子會被強制執行嗎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可以執行,拍賣所得先用於還銀行貸款。但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為被申請執行人的唯壹房屋的,則可能不予執行。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還沒有按揭完的房屋,但對房屋拍賣款,銀行有優先受償權。
《最高人民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申請參與分配。對人民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第五百零九條:申請參與分配,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明參與分配和被執行人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事實、理由,並附有執行依據。參與分配申請應當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財產執行終結前提出。
第五百壹十條:參與分配執行中,執行所得價款扣除執行費用,並清償應當優先受償的債權後,對於普通債權,原則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請參與分配債權數額的比例受償。清償後的剩余債務,被執行人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執行。
強制執行是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采取的強制行為。這是壹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
查詢是指人民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凍結是指人民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壹種強制措施。人民采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劃撥是指人民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強制執行嗎
是可以強制執行的。債務人貸款買的房子是在可執行範圍內的,可以強制執行拍賣,在回款後銀行優先受償後,剩余部分給債權人,再有剩余給債務人。
法律分析
房子有房貸,可以強制執行。第壹,有財產拒不履行,涉及法律責任。拘留、罰款、拒執罪。第二,按揭房產還未辦理接房手續或者還未裝修入住的話,則極大可能被查封、拍賣。但涉及房產這類不可分的財產,不太涉及超標的問題。畢竟拒不付款,是責任。第三,若已入住,涉及唯壹住房,即便不拍賣。也會被查封。法律從來沒有規定被執行人只有壹套住房時不可以強制執行,而只是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同時又規定: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綜上所述,債務人貸款買的房子是在可執行範圍內的,可以強制執行拍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關於人民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第壹條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人民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被銀行了,貸款房會被執行嗎?
不會。如果對方提訟並判決償還欠款,在確定的履行期限內沒有履行的話,對方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但是,由於房屋屬於按揭房且貸款沒有償還完畢,銀行對房屋享有抵押權,僅能查封該房屋,只有等到貸款還清,銀行解除抵押之後,才能對房屋采取拍賣等強制執行措施。
壹、欠銀行貸款被會有什麽後果
1.欠銀行貸款不還,屬於民事,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坐牢的。
2.債權人向提訟勝訴之後,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3.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銀行貸款被傳票之後怎麽辦
當事人在接到的傳票後,應該積極準備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審理。同時,類似於這類欠貸,作為被告只有依法還款,或者想辦法與銀行和解,是前提條件,否則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有房貸的房子會被執行嗎
壹、按揭的房子能被強制執行嗎?
按揭的房子能被強制執行,具體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零九條對人民查封,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還沒有按揭完的房屋,並清償應當優先受償的債權後,被執行人的財產執行終結前提出,被執行人應當繼續清償、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銀行有優先受償權,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並附有執行依據,可以向人民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但對房屋拍賣款,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書、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執行所得價款扣除執行費用,原則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請參與分配債權數額的比例受償。
二、可以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有哪些
1、人民可以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
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的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決定凍結、劃撥存款,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2、人民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人民有權查封、扣押財產
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壹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壹份。被查封的財產,執行人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規定交有關單位拍賣或者變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采取上述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
財物和行為都可以是強制執行標的,而對於按揭房來說,雖然購買並沒有取得全部的所有權,但房屋依舊屬於公民的財產,故此是可以被強制執行的。但如果強制執行導致銀行的權益受損,被執行人需要承擔補償或者是賠償等的責任。
有貸款的房子怎麽執行
房子有房貸,可以強制執行。關於金錢債務債權案件,若被執行人(債務人)名下只有唯壹壹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後,可以執行房產,保障債權人利益。
《最高人民關於人民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
關於金錢債務債權案件,若被執行人(債務人)名下只有唯壹壹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後,可以執行房產,保障債權人利益。
沒有還完貸款的房子可以執行嗎
法律分析:貸款沒還完的房子可以執行,拍賣所得先用於還銀行貸款。但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為被申請執行人的唯壹房屋的,則可能不予執行。第壹,對其他人享有擔保物權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在執行中可以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賣、變賣措施;第二,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必須首先清償擔保物權人的債權。因此,對處於按揭期間的房產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但銀行作為抵押權人,要優先於普通債權人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