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實際上可以用基本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評估,通常采用市場法。最合理的方法應該是收益法。而收益法對未來收益的預測非常復雜,確定收益率所需的信息和依據過於復雜,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最簡單實用的方法是市場比較法。找三五個符合要求的可比實例,與待評估房地產進行比較調整影響因素,最終得到被評估方的房地產價值。
第二個問題:報告中評估的房產價格中是否要扣除土地出讓金?
答:要看評估報告使用者的要求,也就是貸款的銀行是怎麽要求的。實際上,市場比較法得出的房地產價值,就包含了房屋所在宗地的價值。如果該宗地是劃撥土地,現行法律並不禁止國有劃撥土地抵押。但為了銀行判斷房貸風險,應該在評估報告中披露這個宗地的情況和過戶費。如果宗地是土地出讓,就不涉及出讓金。
第三個問題:房產和店面抵押貸款的鑒定報告都是壹樣的嗎?
答:首先要明確概念。在房地產估價中,房地產有三種狀態,壹是僅指房屋和建築物,二是僅指土地,三是所有的前提都具備。店面指的是商業地產,指的是地產用途。妳說的房產和商鋪抵押的概念混淆了。妳所指的評估報告是否使用方法,首先因為評估目的和評估條件不同,選擇的評估方法也不同。房地產估價報告的格式是壹樣的,要按照《房地產估價規範》的要求制作。但是,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和假設條件,報告內容的側重點是不同的。抵押貸款報告側重於房地產產權描述、價值含義、房地產抵押風險分析和房地產變現分析。不過針對妳說的小縣城,要看房貸銀行有沒有相關要求。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省略對房產抵押風險和房產變現的分析。不過,作為壹個房地產估價師,我給妳壹點提示。妳必須在報告中披露關於商業地產租賃的提示。租賃問題在銀行是個大問題因為借款人不能還貸,因為現行法律有句話叫“買賣不破租賃”。因此,我們必須在報告中披露不動產的租賃狀況,以避免惡意租賃帶來的執行風險。
壹般來說,如果抵押房產的評估把握得好,風險還是很低的,但是壹定要和銀行有效溝通,了解銀行的要求。不能只聽客戶的要求。還有,壹定要看房產證原件,保留電子檔。了解房產是否有其他權利限制以及* * * *的情況。鑒定過程不怕問題,問題必須在報告中公開,提醒報告使用者。出了問題,責任就小了。不出問題,生意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