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單位申請公積金提取,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後,填寫《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2.持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包括身份證、公積金繳納證明、工作證明,提交材料及審批表;
3、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核。
提取必須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有住房權利的自住住房。
2、退休、退職
3、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已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4、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定居。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本息。
6.所租房屋月租金已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的15%。
7、進城務工人員已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
8.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9、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壹年以上未再就業。
11.員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意外,或12因重大傷害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或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住房公積金申請條件如下:
1,城鎮職工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壹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須有不低於總房價30%的自籌資金作為購房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壹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壹個家庭只能同時申請壹筆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6.貸款人必須具有本省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
什麽是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