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要註意哪些事項?
房主在賣方時照壹個靠譜的房屋中介是至關重要的,同時我們在選擇房屋中介公司時需要明確委托方式和掛牌期限,有些房屋中介為了壓低房屋價格而賺取中間差價,會下支付給房主壹些定金,因此我們在賣方過程中千萬別收取中介的定金。房主在賣房時最好不要全權委托,否則有些中介公司會不經賣方同意,完全按照自己意願買賣該房屋,同時也會常常違背賣方的壹些口頭意見,因此我們最好在賣房時不要完全放權。在買房過程中,最麻煩的就是帶人來看買房了,如果不留鑰匙給房屋中介公司,那麽中介每次帶人裏看房都需要花費較多時間和精力,如果留給中介鑰匙,又可能因為看房的人多而導致房屋出現損壞或者被盜的風險,因此交鑰匙需要謹慎,最好與中介約定好看房的註意事項。我們在簽房屋買賣房合同的時候,最好不要留合同上留下大量的空白,否則很容易讓人在細節上鉆空子。許多房屋中介為了賺取高額的費用,會對賣方的房屋多方挑剔,從而壓低房價,因此業主的要對小區房屋行情進行了解,從樓層、朝向、面積等因素上給出合理的報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