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房產快訊 4月23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明確購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落實“房住不炒”的要求,積極推進審計整改工作,根據住建部等三部委《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規定,現將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購房套數認定標準明確如下:
壹、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及成套住房貸款次數進行認定(即認房又認貸);
二、繳存職工家庭名下無房產記錄、無房貸記錄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首套政策執行(首套房認證標準);
三、繳存職工家庭名下有壹套房產記錄、有壹套房貸記錄、購買同壹套住房有兩次房貸記錄(組合貸或有相關政策依據的)、有壹套房產記錄和購買同壹套住房的房貸記錄的,申請貸款時按二套房政策執行(二套房認定標準);
四、繳存職工家庭名下有兩套房產記錄、有購買不同住房的兩次房貸記錄、有壹套房產記錄和購買另壹套住房的房貸記錄的,不得發放貸款(二套以上住房認定標準);
五、購買非城鎮住宅用地上的建築不計算在住房套數之內,以前辦理過裝修貸款、商轉公貸款、購買非城鎮住宅用地上的建築申請的貸款不計算在住房貸款次數之內(不計入套數和貸款次數的認定情況);
六、繳存職工申請貸款的,其房產記錄由中心工作人員通過信息系統聯網核查取得,六城區以外繳存職工購買住房在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由其提供其繳存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書面房產查詢結果;房貸記錄通過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繳存職工征信報告取得。繳存職工辦理貸款時需同時簽署《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書》(住房套數、貸款次數的查詢途徑)。
七、本通知自2020年4月30日起執行。
附件: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書
大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2日
以下為通知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