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利於銀行貸款風險監管體系的系統調整和完善,促進貸款業務健康規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理念得到更新,風險管理工具也得到了應用,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基本建立並逐步完善。從近幾年的金融實踐來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管理取得了壹些好的經驗和做法,需要通過立法予以明確和完善。同時,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濟市場轉型過程中的信貸管理方式還比較粗放,信貸文化還不夠完善,特別是貸款支付管理薄弱。在實際貸款活動中,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資金,不僅直接影響借款人的合法權益,還可能誘發系統性風險,影響我國銀行體系的穩定和安全,需要立法加以引導和完善。面對近年來我國金融資產的顯著增長和信貸資產的快速擴張,如何確保貸款資金安全,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已成為銀行日常經營和銀行監管的重要職責。為了履行這些職責,銀監會自成立以來,壹直致力於在系統化、規範化的指導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項風險監管制度和規定。新的貸款條例是修訂和完善貸款業務監管條例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精細化貸款管理,促進公平競爭和科學發展。新的貸款規定借鑒了海外銀行貸款業務的通行做法。從加強貸款全過程管理的思路出發,要求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問責機制,實現貸款操作的規範化和管理的精細化。同時,以貸款資金支付給交易對象的“受益原則”為出發點,強調貸款資金交易的真實性,防止和杜絕貸款用途的虛構和欺詐。此外,貸款新規力求適應中國的基本國情、市場特點、法律環境和交易習慣。他們在充分考慮公眾接受度和公共利益的基礎上,盡量兼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管理差異和業務慣例,依法鼓勵和尊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創新和科學發展。
三是有利於規範和加強貸款風險管控,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持實體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中國銀監會自成立以來,倡導風險為本的監管理念,明確監管的目的是通過審慎有效的監管,保護存款人和消費者的利益,增強市場信心。貸款新規的出臺,將有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更新風險管理理念,應用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逐步建立和完善信貸風險管理框架體系,進壹步提高貸款風險管理水平,優化信貸結構,提高信貸管理質量,保障貸款業務的安全運行和長遠發展。同時,貸款新規通過必要的操作程序和內部控制,規範商業銀行的貸款支付行為,確保貸款資金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防止借款人資金被挪用,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貸款資金真正流向實體經濟,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此外,新辦法不會對生產者和消費者獲得快捷便利的銀行金融服務產生任何影響。問:流量貸款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答:《流動性拆借辦法》共分八章四十二條,包括總則、受理與調查、風險評估與審批、合同簽訂、發放與支付、貸後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主要從貸款業務流程規範的角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監管要求,是對現行流動性貸款監管規定的系統修訂和完善。壹方面,《流動資金貸款辦法》的核心內容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測算借款人的流動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流動資金貸款的授信總額和具體貸款額度,並據此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另壹方面,強調流動資金的支付和貸後管理,加強對回籠資金的控制。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和經營特點,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分析借款人的業務、財務、信用、支付、擔保以及融資數量和渠道的變化情況,掌握影響借款人償付能力的各種風險因素。
問:是否可以認為流動資金貸款需求的計算是《流動貸款辦法》的精髓和要義?能談談起草思路、主要條款和計算方法嗎?
答:是的,計算流動資金貸款需求是《流動貸款辦法》的核心指導思想。這主要是由於流動資金貸款支付頻繁,周轉快,支付管控成本高,但影響企業流動資金占用的因素比較明確,可以合理計算流動資金需求。同時,在實踐中,流動資金貸款的挪用,多是由於出借人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數額超過了借款人的實際流動資金需求。因此,《流動資金貸款辦法》的規範重點之壹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貼近借款人實際,合理測算借款人的流動資金需求,進而確定流動資金貸款的額度和期限,防止過度授信。《流動貸款辦法》希望通過流動資金貸款的合理測算,既能有效滿足企業正常經營對流動資金貸款的需求,又能有效防止因發放貸款超過實際需求而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
基於上述考慮,《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主要要求以下幾個方面:壹是要求貸款人合理測算借款人流動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流動資金貸款的授信總額和具體貸款額度,不得發放超出借款人實際需要的流動資金貸款;二是在盡職調查環節,要求貸款人調查借款人的總營運資金需求和現有融資負債,以及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等因素的真實財務狀況;三是在貸款風險評估和審批過程中,要求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業務規模、業務特點、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資金周期等因素測算流動資金需求,綜合考慮借款人的現金流、負債、還款能力、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結構,包括金額、期限、利率、擔保和還款方式等;四是在貸後管理中,要求貸款人評估貸款品種、額度、期限與借款人經營狀況、還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為後續與借款人合作的依據,必要時及時調整與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內容。
為進壹步明確流動資金貸款需求的計算方法,《流動資金貸款辦法》附有《流動資金貸款需求計算參考》,明確流動資金貸款需求主要根據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確定。在實際估算過程中,總體思路是先考慮借款人日常經營的營運資金需求,再扣除其現有的融資和可投入日常經營的自有資金。缺口是對新的營運資金貸款的需求。在估算流動資金需求的過程中,還需要結合借款人的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合理預測各類資金占用情況;同時考慮小企業融資,季節性生產,訂單融資等等。總之,充分體現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客戶實際情況,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控制金融風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