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贛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
2、職工本人及其所在單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能正常繳存的;
3、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償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4、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款不得低於國家及有關部門規定標準;建造住房的,工程進度須在二層以上;以期房作抵押的,該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與辦事處簽訂了住房公積金住房按揭貸款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合作協議);
5、有辦事處認可的擔保方式;
6、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7、夫妻雙方無公積金貸款余額、沒有未解除的公積金貸款擔保,且個人信譽良好,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無不良還款記錄;
8、夫妻雙方在過去1年內均未提取過住房公積金;
9、符合管理中心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贛州市已正式實施新政策的內容,詳情如下: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婚姻證明、戶口簿、銀行代發工資存折、個人信用報告(必要時提供住房情況證明);
2、女方申請的,另需提供法定退休年齡證明;用房屋產權作抵押的,提供用於抵押的房屋產權證正本及房屋產權人(含***有人)的身份證和婚姻證明;
3、用有價證券質押的,提供有價證券及擔保人(出質人)夫妻雙方(含***有人)的身份證和婚姻證明。
四、贛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借款人到辦事處領取並填寫《借款申請表》,同時提供相關資料。
2、審核審批。辦事處受理借款人的申請後,與借款人就貸款的有關事宜進行面談,並形成面談筆錄,報市中心審批。市中心城區在10個工作日內、縣(市)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的審核審批工作並通知借款人。借款申請人在貸款審批後超過3個月未辦理貸款手續的,原批準資格作廢。
3、抵(質)押擔保。經審批後準予貸款的,須按規定辦理抵(質)押擔保手續。
4、簽訂合同。借款人持貸款審批通知書和借款申請表,與受托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借貸合同及委托銀行扣款還款協議。
5、貸款發放。貸款資金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不得以現金支付給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