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成為越來越多女性的選擇。妳不僅有能力自己買房,還要攢夠錢還貸,相當不容易。妳現在的困惑是,婚前買的房子要不要婚前還清?我覺得妳有這樣的困惑,可能是基於以下幾點考慮:
1,還清債務後,手頭存款不多。
30萬存款需要交28萬,只剩下2萬。如果妳想結婚或者買車,這錢是不夠的。
2.不還清欠款,婚前財產就無法保證。
現行婚姻法保護的是有財產的壹方。如果婚前房產貸款沒有還清,這部分貸款婚後由夫妻雙方違約償還,房產增值部分需要在日後離婚時進行分割。妳手裏的30萬存款,如果沒有憑證,也會被視為家庭財產。
如果是我,我會毫不猶豫地先把債還清。婚前也買了房。當時首付幾乎花光了我所有的積蓄,彩禮還用來裝修。夫妻之間的事情,好的時候可以什麽都不管,不好的時候什麽都成問題。如果提前還貸,相當於最大限度的將婚前財產私有化,這筆財產就完全是妳的了。當李國慶和魚雨在爭吵的時候,當當網的主頁上有壹本書叫《好婚姻,保護財產和愛情》。這本書非常好,我推薦妳讀壹讀。
婚前談錢不傷感情,是對家庭穩定最有利的方法。另外妳還有2萬作為應急備用金,有工作的話完全夠用。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