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方需要提前還清貸款,解除抵押,然後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首先,雙方必須同意變更協議,然後去公證處進行公證。賣方還清貸款後,買方可以取得房產證,註銷抵押登記。雙方按照公證協議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2.雙方協商,向銀行出示雙方的產權變更協議,讓銀行同意產權過戶。
如果銀行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房屋在抵押條件下變更的證明。
如果銀行不同意產權變更,雙方應先過戶,並結清貸款。如果錢不夠,擔保公司可以贖回樓房,然後過戶。
3.要贖樓,賣家可以找擔保公司把剩余的貸款還清,或者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辦理過戶登記,然後賣家再把貸款還給擔保公司。
4.目前我國法律不支持簽訂協議轉讓所有權。不過,雙方都可以選擇壹家靠譜的中介公司來辦理。雙方需要向中介公司支付手續費,賣方在取得房產證時可以將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