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壹次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為落實“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的改革要求,自3月1日起,中心對業務進行了如下優化:
壹是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職工可以在櫃臺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而不必去貸款銀行開具“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他們可以直接攜帶身份證在銀行網點辦理,真正實現壹站式辦理。
二是增加網點數量。經辦網點在存款銀行網點的基礎上增加了貸款銀行網點,員工可就近選擇任意網點辦理貸款還款;如果員工必須同時用自有資金提前還款,請到貸款銀行網點辦理。
三是實現實時結算。該中心通過調整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結算方式,實現該業務的實時結算。
另據悉,2018年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住房公積金32194萬元,首次突破300億大關,發放住房公積金19475萬元。全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占全市同期住房銷售套數的28.21%,占1655。預計2019年,該中心將歸集326億元住房公積金。
壹站式受理和實時結算指南
壹、處理條件
在中心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二、搬運材料
(壹)提取人身份證;
(二)結婚證(由配偶提供)。
第三,搬運地點
借款人的貸款銀行或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存入銀行,職工申請用自有資金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到借款人的貸款銀行辦理。
第四,處理過程
員工攜帶申請材料到辦理地申請實時結算。南京晨報/愛南京記者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