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動產權證書
房地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地產物權的證明。房地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房地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2065438+200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開始實施。同時,江蘇徐州和四川瀘州頒發了全國首張不動產權證書。這標誌著全國統壹不動產登記制度落地。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的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生權屬爭議的,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解決爭議,確認權利。
二、房產證抵押人在銀行辦理房產證。
妳需要去銀行說明情況。銀行同意後會派專員陪妳辦理房產證。銀行專員的陪同是監督房產證的正式使用,不能辦理其他用途或不正當的事情。不動產登記程序分為申請、受理、審查、登記簿發證四個步驟。房地產登記申請材料:
1.註冊申請;
2、申請人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
3.委托書;
4.註冊原因證明;
5、房地產權屬證書;
6.房產邊界;
7.空間邊界;
8.面積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