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抵押合同不是貸款合同。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並向貸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基於借款合同的基礎上產生的壹個擔保合同,是保證借款到時能夠歸還的壹個從合同。借款合同如果無效,抵押合同則無效。但是如果抵押合同無效,則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二、借款抵押合同應該如何寫
抵押貸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借款人、貸款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合同簽訂日期、地點、合同生效日期;
2、貸款的用途;
3、貸款的幣種、金額、期限和利率;
4、貸款的支付及償還本息的時間、方法;
5、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規格、處所、使用權屬及使用期限;
6、抵押財產現值;
7、抵押財產及其產權證書的占管方式、占管責任、毀損和滅失的風險負擔和救濟方法;
8、抵押財產投保的險種、期限;
9、抵押財產的處理方式和期限;
10、違約責任的處理方式和期限;
11、借貸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