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央行貸款基準利率:1年以內的貸款年利率為4.35%;1至5年的貸款年利率為4.75%;貸款期限5年以上,年利率4.9%。
二。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款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 =年利率(%)÷12
三、銀行可以采用產品計息法和交易計息法計算利息。
1.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累計乘積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日總余額。
2.逐筆計息法根據預先設定的計息公式逐壹計算利息: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分別為:
如果計息期為整年(月),計息公式為:
(1)利息=本金×年(月)×年(月)利率。
如果計息期為整年(月)和天數,計息公式為:
(2)利息=本金×年(月)×年(月)利率+本金×奇數日×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以選擇將計息期折算成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365天(閏年366天),每個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如下:
(3)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第四,年利率
(還款總額-貸款額)/期數*12
五、2015 9月1日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決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上:不超過24%的利息受保護;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視為自然債務,給了也不壹定要還,沒給的也不能要;超過36%的不會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