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價格。期權合約中確定的交易價格是雙方約定的,壹律被稱之為協定價格,或敲定價格,在合約有效期內這是固定不變的,它不壹定就是股票的市價,可以高於或低於市價,當然也可能恰好相等。
2.期限。期權合約是有期限的,過期作廢,壹般合約有效期不超過1年,以3個月較為普遍。
3.數量。每個期權合約代表壹百個期權基數,期權合約自身價格壹般是以期權單個基數為標價,每個基數代表壹股股票,壹個合約可交易壹百股股票,該壹百個期權基數是不能分拆開交易的。
4.期權費。期權費是期權合約的價格,它不等於股票的市價或合約到期後的股價,它僅表示權利的價值,是隨股市行情波動而相應調整的。買入方支付期權費,既可購買看漲期權,也可購入看跌期權,同理,賣出方收取期權費,既可出信看漲期權,也可出售看跌期權。
5.交易目的。根據套期保值及投機等目的,人們可交易單個合約,也可結合品種多項合約捆綁式交易。
6.結算。期權交易是通過經紀人在市場上競爭價實現的,這經紀人就是期權清算公司,它是每筆期權交易的中間人,是所有買方的賣方和所有賣方的買方。期權清算公司采用電腦清算每壹筆合約,並為其提供擔保,如某個期權賣方不履行義務,公司則必須代為履約。因此,期權買主不用擔心賣方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