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息4%相當於月息0.4%,年利率0.4%*12=4.8%。這筆貸款的年利率是4.8%。
按照最新的民間利率上限,相對於年利率15.4%,年利率4.8%已經很低了,所以月息4%不算高利貸。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打擊高利貸的通知》中的規定,私人個人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確定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不含浮動)。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息放貸。
在高利貸活動中,高利放貸再高利放貸達到壹定數額的,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放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非法數額較大,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高利貸容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刑事犯罪;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以自有資金合法收入高息放貸,屬於民間借貸行為。如果發生借貸糾紛,屬於民事調整範疇。
高利貸利息=貸款金額*利率*期限,是壹種常見的貸款利息計算方法。比如壹個月息4分的高利貸者,貸款金額是654.38+萬元,654.38+0個月的利息是654.38+000000 * 4% * 654.38+0 = 4000元。
高利貸的資金價格是指月息1元錢,6個點相當於年利率72%,而1毛接近120%,比銀行借貸(年)利率5.31%(貸款利率2008-12-23)至少高出60%。
當商業銀行信貸增速放緩時,市場對民間借貸的需求必然上升。隨著民間借貸進入暴利時代,其負面效應越來越大。加強民間借貸監管的呼聲越來越高。
值得註意的是,隨之而來的支付危機和企業主的頻繁逃跑事件,也讓民間借貸者產生了不安全感,仿佛在躲避壹顆未爆炸的“定時炸彈”。
據了解,在這個分層模型中,如果第壹層的回報是本金的25%,那麽第二層大概是18%,第三層大概是10%,第四層大概是8%,最低壹般是3%。因為有多級格局,萬木說整個民間借貸網絡“沒人知道有多大”。
理論上,“陰陽欠條”足以支撐壹切風險。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口頭約定,那麽債權人可以用這筆“外債”起訴主張自己的權益,而且沒有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