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模式是指代理銀行直接向客戶推廣,客戶在代理業務機構辦理信用卡,所有信用卡業務由代理銀行進行。
合作方式是指代理行和清算行之間的合作。清算銀行統壹發卡,代理幫助向客戶推廣。同時,該機構還可以通過清算銀行清算透支交易。
代理是指在銀行服務網絡未覆蓋的地區,銀行委托壹些有實力、有信譽的企業、機構、商業組織和法律協會,有償或無償地代表銀行提供壹定的代理服務。
機構負責的信用卡工作有哪些?
該機構負責的信用卡工作如下:
1.拓展和發展境外信用卡業務,擴大人民幣信用卡授信範圍,設計新的信用卡業務品種,調整不同信用卡之間的結構比例;
2.準備並實施刷卡機具的采購和印刷計劃,管理刷卡機具及相關憑證;
3.發展持卡人,審核申請人和擔保人的資信,為其開戶和發卡;
4.特約商戶,針對特約商戶,與發卡行進行資金結算;
5.辦理信用卡的現金存取業務,異地大額購物的轉賬結算業務,向客戶發送對賬單;
6.對持卡人、特約商戶和取現網點進行信用控制和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