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書面掛失手續後,持卡人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書面掛失回執(掛失註銷卡內的書面掛失業務可在全國任意網點辦理),憑密碼辦理。掛失註銷卡業務應在原書面掛失網點辦理。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五十三條
持卡人的權利:
(壹)持卡人有權享受發卡銀行對其銀行卡承諾的所有服務,並有權監督服務質量和投訴服務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行為。
(二)申請人和持卡人有權了解其選擇的銀行卡的功能、使用方式、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適用利率及相關計算公式。
(3)持卡人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向發卡行索要對賬單,並有權要求查詢或更正不符的賬戶內容。
(4)借記卡掛失手續辦理完畢後,持卡人不再承擔相應卡內賬戶資金變動的責任,但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另有決定的除外。
(五)持卡人有權取得信用卡合同,並應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