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詐騙的治安處罰標準是:
(1)騙取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哄搶、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二、如何認定詐騙罪
1,罪與非罪。貸款因故長期逾期,或者編造謊言、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沒有揮霍、沒有違約、沒有欺詐、欺騙行為,且確有償還的意圖,仍屬於借款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其他法定詐騙罪的界限。其余各章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貸款詐騙、金融票據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證券詐騙、保險詐騙、合同詐騙等犯罪。這些詐騙犯罪和詐騙犯罪在主客觀方面是相同的,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客體等方面有區別,容易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