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信銀行信用卡章程(新版)》第八條規定:?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可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等資料向發卡機構申領中信公務卡。公務卡持卡人的資格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書面指定和撤銷。每個單位可申請多張公務卡。
申請人申請中信信用卡時,應按發卡機構的規定,正確、完整、真實地填寫申請表和發卡機構要求的相關資料,與發卡機構簽訂《中信信用卡領用合約》。
申請人同意發卡機構向有關方面咨詢、保留和使用相關資料。申請人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即表示確認履行其中各項規定並遵守《中信銀行信用卡章程》。?
擴展資料:
發卡機構根據申請人的資信狀況,決定是否予以發卡、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及擔保的方式、是否同意申請人的領卡申請,確定領卡種類、領卡人的信用額度等。
申請人同意發卡機構可就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向任何有關方面進行核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約定,發卡機構可向第三方提供持卡人的有關信息資料。無論是否批核及信用卡是否終止,申請人的申請資料均不予退回。
申請人可選擇以提供擔保的方式申辦信用卡,擔保方式包括:保證、抵押及質押。擔保可以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約。擔保範圍為持卡人在中信信用卡項下發生的全部債務。?
中信銀行-中信銀行信用卡章程(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