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規定: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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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盜後,要自救,挽回損失:
1,馬上修改賬號和密碼。這是持卡人在收到被盜短信後可以自主做的事情,也是避免再次被盜的重要措施。
2.第壹時間聯系發卡行,否認交易並掛失/凍結卡。如果早壹秒進行掛失操作,就可以杜絕以後被盜刷可能造成的損失。
3.持卡人在掛失卡片的同時,請求客服調單,要求銀行告訴妳可疑消費發生在哪個商戶。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這種方法並不總是成功的,但是在網絡消費欺詐中,涉案網站的客服可以比銀行的客服更快的做出處理結果,或者提供更多與盜刷交易相關的信息。
4.在附近的ATM或POS機上刷壹下,證明卡在身邊,然後保存交易單或拍下交易單的照片記錄。
5.最後到附近派出所報案。向辦案人員出示銀行卡原件,取得報案回執或受理案件通知書,也是證明“人卡未分離”的重要證據。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
人民網-信用卡被盜,如何自救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