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十壹條 持卡人在銀行支取現金時,應將信用卡和身份證壹並交銀行或代理銀行。IC卡、照片卡免驗身份證。
發卡銀行或代理銀行壓(刷)卡後,填寫取現單,經審查無誤,交持卡人簽名確認。超過支付限額的,代理銀行應向發卡銀行索權,並在取現單上填寫授權號碼。
擴展資料:
《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相關法條:?
第三十七條 銀行卡清算業務通過制定銀行卡清算標準和規則,運營銀行卡清算業務系統,授權發行和受理本銀行卡清算機構品牌的銀行卡。
為發卡機構和收單機構提供其品牌銀行卡的機構間交易處理服務,協助完成資金結算的活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行政許可條件、程序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通過相關審慎性監督管理措施,依法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並按照分工實施監督管理,***同防範銀行卡清算業務系統性風險。
百度百科-《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