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黑名單會給借款人帶來以下不良後果和影響:
1.征信被列入黑名單,無法在銀行或第三方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或信用卡。有貸款創業或資金周轉需求的,審批會受阻;
2.根據國家出臺的《關於建立健全遵守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失信用戶實施限制出境、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高鐵、入住星級以上酒店等高消費行為等措施。政策的出臺對用戶最大的影響應該是生活受限,無法乘坐高鐵或飛機出行。
3.如果被列入黑名單的用戶仍未如期履行清償欠款義務,將嚴重面臨被貸款機構起訴的可能,法院受理後將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或貸款擔保人的銀行賬戶和個人抵押資產;
4.征信黑名單會影響工作。連續逾期情節嚴重的,銀行或債權人會公布身份信息或告知工作單位,必然會對工作造成壹定的不利影響。
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超過5年的,應當刪除。
也就是說,信用報告上的“黑名單”記錄需要五年才能消除,而這五年只有在債務還清後才開始計算。我們不要誤以為不良記錄會在出生之日起五年後自動消失。
舉個例子,如果妳在2019 65438+10月1上了黑名單,但是妳的債務要到2020 65438+10月1才能還清,那麽妳的不良記錄要到2025 65438+10月1才能消除。在這五年裏,這個記錄還是可以查到的,但是會顯示已經定了。如果逾期沒有還款,那麽不良征信就會壹直存在,永遠不會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