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收入分配原則
1.本基金每天將A類基金份額和B類基金份額的已實現收益分配給相應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本基金於每月中旬支付收益,並結轉至相應的基金份額;基金合同生效不足1個月不得結轉。投資者當日收益的精度為0.01元,第三位采用切尾方式,切尾形成的余額進行再分配。
2.本基金每日將E類基金份額的已實現收益分配給相應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並記入E類份額持有人收益賬戶。E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收益賬戶內累計收益不低於65,438+000元的,將65,438+000元整數倍的累計收益贖回為對應的E類基金份額。投資者當日收益的精度為0.01元,第三位采用切尾方式,切尾形成的余額進行再分配。
3.本基金的紅利分配方式僅限於紅利再投資。若當月A類基金份額和B類基金份額累計基金收益為正,則為持有人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若當月累計基金收益為負數,則為持有人減少相應的基金份額。
4.當A類基金份額或B類基金份額持有人全部贖回其基金份額時,其賬戶本月累計基金收益將即時結算並連同贖回款項支付給投資者。如果本月累計基金收益為負數,則扣除贖回金額;A類基金份額持有人和B類基金份額持有人部分贖回其基金份額時,不結算基金收益,而是在全部贖回時壹並結算。E類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相應比例的累計收益將即時結算並以現金形式支付給投資人。如果累計基金收益為負數,則扣除贖回金額。
5.當基金份額持有人部分賣出E類基金份額時,不支付相應的收益,當E類基金份額全部賣出時,以現金方式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結算全部累計收益。如累計收益為負,投資人應以現金方式全額彌補,否則基金管理人有權向基金份額持有人主張相應的收益和損失。
6.T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T日分紅權,T日贖回的基金份額仍享有T日分紅權。當日買入的E類基金份額自買入之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紅權;當日賣出的E類基金份額自賣出之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紅權。
7.同類基金份額享有相同的收益分配權。
8.在不影響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酌情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該調整無需經基金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9.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