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信用卡,信用卡的用處是什麽?
信用卡也叫作貸記卡,主要用於透支消費。用戶申請信用卡後,銀行會給妳壹定的額度,用戶可以在額度內進行透支消費,透支信用卡後需要還款,也就是壹種先消費後還款的方式。
銀行卡是指經批準由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銀行卡減少了現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銀行業務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銀行卡自動結算系統的運用,使這個“無支票、無現金社會”的夢想成為現實。
申請銀行卡
申請信用卡和借記卡的過程是不壹樣的。
申請信用卡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本或戶口本復印件)、居住地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證明等材料,向發卡機構申請,需要填寫申請表,其中填寫信息要求真實。填寫好申請表之後,要到開戶行總行備案,由開戶行總行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後,大約經過20個工作日才能將卡下發到客戶手中。信用卡僅限年滿十八周歲及以上客戶辦理,未成年人不得辦理信用卡。
申請借記卡相對簡單,只需要攜帶自己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到開戶行填寫申請表,當時就可以將卡發給申請人。借記卡無年齡申請限制,未成年人亦可辦理。未滿十六周歲的客戶辦理借記卡時,需由監護人持戶口本(若不在同壹戶口本上則需提供相關證明)前往銀行網點櫃臺辦理,被辦理人可不到場;年滿十六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若已經參加工作,則可持工作證明、身份證前往銀行櫃臺自行辦理借記卡,若未參加工作,則仍需監護人協助辦理,被辦理人可不到場;年滿十八周歲及以上的辦理人可直接持身份證前往銀行網點櫃臺或自助辦卡壹體機處辦理借記卡,即辦即取。根據國家規定,以未成年人身份辦理的借記卡不具有網上銀行的功能,不能綁定移動支付軟件。
掛失銀行卡
各大銀行的的掛失手續不完全相同,如果丟失了可以先使用電話或者網上銀行進行臨時掛失,隨後帶上本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去銀行櫃臺掛失。
談談妳對信用卡的看法
我覺得信用卡有利也有弊。就看對誰來說,對於自控力不好的人來說,信用卡會讓我們的債務越來越多。對於會理財的人來說,可以用信用卡理財,增加財富。:信用卡又叫貸記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對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信用證明。其形式是壹張正面印有發卡銀行名稱、有效期、號碼、持卡人姓名等內容,背面有磁條、簽名條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特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再由銀行同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額度內透支。
我國有關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2017年12月1日,《公***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正式實施,規定信用卡標準英文名為CreditCard。
信用卡消費是壹種非現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費時無須支付現金,待賬單日(BillingDate)時再進行還款。
信用卡分為貸記卡和準貸記卡,貸記卡是指持卡人擁有壹定的信用額度、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準貸記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壹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準貸記卡。所說的信用卡,壹般單指貸記卡。
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發卡機構與持卡人自主協商確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原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發布實施了《最高人民++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信用卡的定義
貸記卡
“信用卡也被稱為“貸記卡”,英文名稱為CreditCard,具體是指由商業銀行或是其他的信用卡公司向符合信用條件的用戶發行的壹種信用證明。而持有信用卡的用戶可以到商業銀行或是信用卡公司規定的特約商戶或是服務部門在規定的額度之內進行消費,再通過銀行同特約商戶進行結算。”
壹、申請
1.多數情況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中國大陸地區為年滿18周歲的公民)的、有壹定直接經濟來源的公民,可以向發卡行申請信用卡。有時,法人也可以作為申請人。
申領信用卡的對象可以分為單位和個人。申請的單位應為在我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企事業務單位、三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每個單位申請信用卡可根據需要領取壹張主卡和多張(5—10張)附屬卡。個人申領信用卡則必須具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並向銀行提供擔保。擔保的形式包括個人擔保、單位擔保和個人資金擔保。
2.申請方式壹般是通過填寫信用卡申請表,申請表的內容壹般包括申領人的名稱、基本情況、經濟狀況或收入來源、擔保人及其基本情況等。並提交壹定的證件復印件與證明等給發卡行。客戶按照申請表的內容如實填寫後,在遞交填寫完畢的申請書的同時還要提交有關資信證明。申請表都附帶有使用信用卡的合同,申請人授權發卡行或相關部門調查其相關信息,以及提交信息真實性的聲明,發卡行的隱私保護政策等,並要有申請人的親筆簽名。
二、審查
1.發卡銀行接到申請人交來的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後,要對申請人的信譽情況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申請表的內容是否屬實,對申請的單位還要對其資信程度進行評估,對個人還要審查擔保人的有關情況。
2.通常,銀行會根據申請資料,考察申請人多方面的資料與經濟情況,來判斷是否發信用卡給申請人。考慮的因素有,申請人過去的信用記錄、申請人已知的資產、職業特性等。發卡行審核的具體因素與過程屬於商業機密,外界壹般很難了解。各個發卡行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因此,同樣的材料在不同的銀行可能會出現核發的信用額度不同,信用卡的種類不同,甚至會出現有的銀行審核通過,而有的銀行拒發的情況。
對信用卡的認識的介紹就聊到這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