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詐騙和詐騙有什麽區別?
信用卡詐騙和欺詐的區別如下:
1.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2.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數額較大;
3.兩者的區別在於,後者利用的是信用卡詐騙的事實,而前者不限於用什麽方法。
第二,被騙2000元後警方會受理嗎?
被騙2000元的,達不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不構成詐騙罪,但仍可向公安機關報案,可給予行政、治安處罰。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大量公私財物。
根據法律規定,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在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下的;
應當認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特別巨大。因此,騙取價值3000元的公私財物,構成詐騙罪。
3.理財產品是否存在電信詐騙?
銷售理財產品時也可能發生電信詐騙。只要不以虛假理財產品為掩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就可能構成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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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