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的唐女士表示自己無法接受,當年跟丈夫在北京打工辦了壹張信用卡,估計刷錢後就忘記還了,11年了,利滾利的變成了三萬二,銀行的確給唐女士發過信息,唐女士以為是儲蓄卡,又以為是詐騙短信,反正各種以為吧,最後錯過了還款,11年後去銀行辦卡,通知有欠款辦不了卡,這壹查傻眼了,11年前的200塊錢變成了如今的三萬二,這錢還著委屈啊?
01 律師建議:雙方可以協商,看是否可以減免,或通過訴訟進行減免!這事兒不怪人家銀行,只能怪妳自己不小心,刷卡分不清哪個是銀行卡,哪個是信用卡嗎?在說妳要弄不明白也不能辦啊,欠錢還錢天經地義的事兒,就是這利息有點高,十壹年變成三萬多,我就想知道為啥我存兩百塊錢,十壹年沒啥利息呢?
02 信用卡不用需註銷處理!現在年輕人都用信用卡,這月用了,下月開工資還,其實這並不是什麽好事兒,這叫過度消費,雖然唐女士跟過度消費沒啥關系,但她的這件事也告訴大家壹個道理,盡量不要辦信用卡,如果不用信用卡了,壹定要去銀行註銷,不懂多問問,別把信用卡錯當銀行卡,家裏那些沒用的卡盡量都註銷,只留常用的壹個到兩個就可以了。
總結:
這錢就看銀行怎麽處理了,據說這件事已經交給總部了,後續結果啥樣只能等待消息,唐女士征信良好,沒貸款買過房子,也沒用過其它信用卡,平時過的就是普通人的生活,平平淡淡的,其實銀行可以根據個人情況給予唐女士減免,若是按照三萬二還款,說實話大家會對銀行失望的,人家也不是故意的,法外還有情呢,您說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