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去世後沒有遺產留給子女,就不用還了。
如果只留下壹部分子女,沒有得到遺產的人不用償還遺產,而得到遺產的人對父母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無限連帶責任:兩個或兩個以上債務人*債務人*債務相同,債權人*借錢給他人*的人可以要求這些債務人中的任何壹個償還全部債務;償還債務的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債務份額,要求其他債務人償還多於自己應當償還的債務),每個繼承人只償還自己的遺產份額,對超出部分不負責任,但債權人有權以無限連帶責任為由要求其中壹個繼承人承擔,承擔者可以向除自己份額以外的其他繼承人償還債務。
如果第壹人承擔債務,但其遺產少於其父母所欠債務,則無需以自己的財產補充,由其他繼承人以遺產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