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壹位自然人被列入黑名單,這種情況是不能註冊公司的,不能擔任法人和股東,可以擔任監事人,需解除黑名單才可以再註冊公司,建議盡快去處理黑名單的問題,壹位自然人長期是黑名單的話,會影響到平時的生活以及出行,也不能註冊公司,若自己之前有公司的話,也會影響之前公司的運作。
法律依據: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的規定,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因此,征信不好是否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應當從三個方面分析:第壹,如果個人征信僅有部分瑕疵,比如信用卡逾期記錄、貸款逾期記錄等,則不影響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第二、如果個人征信負債數額較大,而且已屆清償期尚未償還的,則可能會影響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第三,根據關於印發《“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通知,如果個人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綜上,個人征信不良是否影響其擔任法定代表人應當從以上三個方面分析,如果征信狀態不良,即使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也會對企業貸款、融資等產生不良影響。
《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通知三、信用懲戒的範圍壹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以上兩條的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