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積分規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積分有效期
積分有效期最長為五年(按日歷年計算,含累計積分年份),6月65438+10月1至6月65438+2月31(即“第壹年”)累計積分於第五年6月65438+2月31到期,統壹清零。
2016 12 31(含)之前累計的積分永久有效。
例:2017 1 10月65438 -12月31之間累積的積分將於2021 2月31到期,剩余積分自動清零,無法恢復。
持卡人到期未續卡或銷卡的,如果其名下沒有正常的龍卡信用卡,其名下的積分將被清零。
持卡人兌換積分時,將按照積分有效期屆滿的順序進行積分扣除,最終扣除永久有效積分。特色產品的特殊積分兌換應遵循特定的產品權益規則。
擴展數據
根據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積分規則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積分查詢模式
持卡人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短信、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積分商城、手機銀行、個人網銀、網點櫃臺、STM等渠道查詢積分余額。
中國建設銀行將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對積分查詢渠道進行調整、補充或完善。持卡人如對積分交易細節有疑問,可撥打客戶服務熱線95533查詢。
中國建設銀行-關於龍卡信用卡積分規則調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