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可使用江蘇銀行信用卡在餐廳、酒店、百貨商場等零售商店消費,並可參與積分累積。持卡人消費人民幣1元1積分。持卡人生日當天,信用卡消費會自動按照雙倍積分累計。在積分累積期間,我行推出的其他活動所涉及的積分獎勵方案將根據活動的具體規則執行。但是,以下交易或項目不包括在本活動的累計積分範圍內:
★信用卡年費、透支利息、滯納金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或支出;
★代銀行、自助設備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存款、取現、代扣代繳等交易;
★政府和社會事業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機構、公用事業、學校、醫療機構、賭博、慈善和非營利組織及其他社會服務業務);
★房地產、汽車銷售、批發、保險等業務的交易;
★江蘇銀行指定的其他交易。
積分兌換要求
持卡人累積的積分以最新對賬單為準。未記賬交易的積分將在下壹次記賬時累積。積分可以分幾次兌換,次數不限。所有兌換申請壹經確認,持卡人不得取消或更改。
賬戶是同壹個持卡人,他名下所有江蘇銀行信用卡的積分壹起使用。主卡和副卡的積分也是壹起使用的,但是只有主卡持卡人可以申請禮品兌換。
掛失卡的積分不能直接兌換禮品。持卡人必須重新發行壹張新卡或將積分與其他卡結合以兌換積分。新卡補辦後,掛失卡的積分會直接轉到新卡上。
持卡人必須先兌換積分,然後才能辦理退卡手續。取消後,積分無效,不能兌換。持卡人將在禮品兌換後30天內註銷該卡,提交的兌換申請將不會成功。
信用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因任何原因被退回,交易有爭議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累計積分將被扣除,已兌換或正在兌換的禮品將被收回或取消。如果積分的累積或兌換涉及任何欺詐或詐騙行為,所有累積的積分、已經兌換或正在兌換的禮品以及持卡人的江蘇銀行信用卡將被收回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