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信用卡付款可在有效期內從持卡人在指定合作商戶的信用卡消費中自動扣除,並可多次使用。指定商戶以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為準,各城市超市參與、活動時間、具體條款以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為準。
2.網卡辦收到的100信用卡支付的有效期為自推出信用卡支付之日起30天(含)。有效期內積分在200元以內的刷卡消費可壹次性抵扣。
3.信用卡付款不能直接用於刷卡消費,而是自動退回全額抵扣指定商戶在有效期內消費的人民幣交易金額,並在指定商戶消費的交易入賬後三日內打入持卡人賬戶。
4.持卡人如有任何虛假交易、非法交易、異常交易、單獨交易、最終取消/退回/未入賬的交易、不良賬戶、異常賬戶,或持卡人在活動期間申請退卡,交通銀行保留拒絕持卡人參與本活動並取消任何獎勵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