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與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關系。
把手機的上網端口改成和電腦壹樣的,組成局域網,然後在電腦上打開FD軟件,電腦就可以看到手機發送的所有數據包。然後通過手機登錄並輸入要充值的手機號碼和金額,然後使用FD軟件啟動攔截,抓取充值的數據包並修改數據包中的支付金額。從FD的工作原理來看,行為不是簡單的數據截取行為,更重要的是改變傳輸數據的行為。
相關法律: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違反國家規定,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1款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刪除、修改、增加或者幹擾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功能,致使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根據《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進行刪除、修改或者添加操作,屬於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