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四不同難”,具體是指無人車無法進入市場、無法拿到牌照、無法罷免安全員、無法收費運營、事故責任難以認定。無人車無法進入市場,相信很容易理解。市區行駛環境復雜,過往車輛和行人多。無人駕駛技術雖然有所進步,但畢竟還沒有完全成熟,仍然存在壹定的安全隱患。所以國家還是禁止無人車進入市區。很好理解,無人車沒有特定的司機,車牌適合司機勾搭。司機對自己掛過的車輛負責,無人車沒有具體負責人,所以官方還是不允許給無人車上牌。
安全員不能撤,這是硬性規定。如今的無人駕駛技術畢竟還沒有完全成熟。在行駛過程中,肯定需要安全員隨時進行緊急操作。無人駕駛汽車還是需要配備安全員的。這聽起來顯而易見嗎?可笑?既然需要安全員,無人駕駛有什麽優勢?這顯然是嚴重阻礙無人車發展的壹大原因。我相信妳們都知道,收費是不可能的。無人車要想充電,必須完全保障乘客的安全,但目前的技術顯然做不到這壹點。另外,事故責任劃分難也很好理解。無人車沒有具體負責人。事故發生後,找不到任何人承擔事故責任,這顯然不利於交通事故的處理。所以政府不可能允許無人車快速進入市場。
以上是目前無人車普及面臨的主要問題。這些問題比較尖銳,解決起來非常困難,這也是無人車長期沒有普及到大眾的重要原因之壹。但是,對我來說,無人車並沒有太大的吸引力。最好能普及,但不能普及也不是什麽嚴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