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賬戶余額表中,收到的利息計入“銀行存款”,即收到的利息加到賬戶余額中。
2、增加“利息收入”科目,記錄利息情況。
3、將“利息收入”和“應交稅金”科目同時填列,以準確計算所得稅。
4、“利息收入”科目的凈額計入“本年利潤”科目。
5.將“應交稅金”科目中的凈額記入“應交稅金”科目。
6.最後,從“應交稅金”科目中減去已交稅金,將余額記入“應交稅金”科目。
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給他人使用但不構成股權投資,或者他人占用企業資金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債務利息和其他收入。利息收入,根據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轉貼現資金、約定透支、信用卡透支、再貸款、墊款等)的利息收入。)、與其他金融機構(央行、同業等)的資金交易。),以及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
發展形勢
央行宣布,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壹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根據已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測算,本次加息將影響利潤總額0.54%。
在已公布年報的上市公司中,有214家公司披露了長期借款,金額合計91.506億元。如果將這筆壹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利息費用將增加2.47億元,占這些公司利潤總額的0.54%,財務費用將增加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