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之前,鹿港港深可泊巨艦,並可容納商船百余艘,實為天然良港。且鹿港於全臺各港中,離大陸最近,風不論南北,時不論春冬,揚帆而進,八更即至泉州,九更即到蚶江,十二更即達廈門,故鹿港自然成為唐山移民臺灣之主要出入口。
明鄭永歷19年(1666年),設北路安撫司於今日之彰化,漢人於是開始彰化平原之開墾。最先移進鹿港的漢人為閩省興化人,再來為泉州、漳州人,最後為粵省潮州人、諸邑人。
清康熙22年(1683年),施瑯滅明鄭,清正式接管臺灣,並於次年(康熙23年)采施瑯等人之建議,頒訂三條海禁,限制大陸船只及人民來臺,並設水師汛駐防,後改置海防同知、巡檢負責稽查船只盜載禁物。
雖有海禁,因閩省之泉、漳米糧不足,許多私販偷渡來米榖集散地鹿港貿易,故鹿港和大陸仍有交通往來,並有移民隨之偷渡。福建將軍永德有鑒於此,於乾隆48年奏請清廷設鹿港正口,依廈門與鹿耳門通商模式設立專員管轄,並於次年準許「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所屬蚶江口」與「臺灣府彰化縣鹿仔港」正式設口開渡。從此鹿港門戶大開,商船雲集,行郊林立,民生殷富,市街長三裏許,猶盛鹿耳門。
乾隆50年至道光末年的六十多年間尤其是鹿港的全盛時期,與現今的臺南、萬華並稱為「壹府、二鹿、三艋舺」臺灣三大門戶,「鹿港飛帆」為當時出名之勝景。好景不常,嘉慶末年(約1820年),濁水溪夾帶大量泥沙,鹿港又漸淤積成小港,商船停泊不易。嘉慶中葉後,來往商船已漸改由王功港(鹿港南方)出入;道光時期,王功港又見淤塞,再改從番仔挖(今日之芳苑鄉)出入;同治年間,番仔挖又告淤塞;光緒年間,只好在港西二裏處設壹新港,名為「沖西港」。
光緒21年(1895年),臺灣割讓日本後,沖西港更因泥沙淤積移至距鹿港街約4裏之處,其出口更被幾座沙洲壅塞,已無港灣形式,大船雖不能出入,帆船卻仍然未減,因其地利之便,仍為中部重要港口。
光緒24年(1898年),沖西港又因洪水泛濫再告淤塞,於是又在鎮郊洋子厝溪下遊設立新港口,名為「福隆港」,位於鹿港街西北方6公裏處。但帆船於福隆港僅能趁滿潮時進出,再以竹筏運輸至鹿港街上。
日治末期,沙洲淤積已至無可救藥的地步,連小型船只也無法入港停泊;此時又臨中日戰爭爆發,與大陸斷絕通商,鹿港已有名無實,形同廢港。雖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大陸帆船曾壹度恢復往來貿易,但仍只是曇花壹現,國民政府撤臺後又告關閉。此後,鹿港經濟壹落千丈,許多居民被迫出外謀生,稱為「鹿僑」。
開車:臺中到鹿港約40分鐘可達, 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下, 往142縣道直行約1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