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有效期
2017 65438+10月1起,設置個人客戶積分有效期。到期點被清除。
1、2016、12、31(含)之前累積的積分將於2022年10到期。
2.2017年累積的積分將於2022年6月5438+10月31日、2023年6月5438+08日、2024年6月5438+0日到期。
擴展數據
以下項目不會累積積分:
1,信用卡預借現金,透支取現等交易。
2.積分不能轉讓給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方。
3.同壹賬戶的主卡和副卡的積分合並在主卡賬戶中,即賬戶級積分余額。
4.同壹持卡人名下不同賬戶的賬戶級積分余額相加,即申請部分贖回時可自動合並客戶級積分余額。金穗HNA聯名卡、東航聯名卡、吉祥航空聯名卡IC卡等航空聯名卡的積分均自動轉換為航空裏程,不參與客戶級積分的合並。
5.信用卡持卡人銷戶時,如果有其他正常信用卡(金穗HNA聯名卡等航空聯名卡除外),被銷戶賬戶中的積分仍保留在持卡人名下。如果沒有其他信用卡,註銷賬戶中的積分將被清除。借記卡持有者註銷賬戶,賬戶中的積分自動清零。
6.如因任何原因退款,如退貨或訂單糾紛,或交易被農業銀行認定為不真實,如取現或欺詐(包括因商戶未安裝中國銀聯規定的信用卡POS機而不應給予的交易累計積分),農業銀行將扣除原通過該交易獲得的積分。
如果扣款時積分余額不足,原交易所屬賬戶會產生負積分。出現負積分後,持卡人需要通過該賬戶內的消費累計積分來抵消。積分余額為負的賬戶不能銷戶。
7.持卡人涉嫌利用不真實交易獲取積分的,中國農業銀行有權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費交易發票、購物憑證等材料,以驗證交易的真實性;持卡人無法提交相關材料的,農業銀行有權拒絕支付。
壹旦查實持卡人因不真實交易獲得積分兌換套利,中國農業銀行除采取凍結積分、清算、凍結卡、註銷卡等措施外,保留進壹步追索的權利。前述行為可能構成犯罪的,農業銀行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向司法機關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
中國農業銀行-積分規則